河北今年免除政府采购4324万元投标(响应)保证
河北新闻网(合肥日报、龚贤云、通讯员何飞、顾平平、河北日报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在推进工作取得成效“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定免除为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截至目前,今年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542家,共免征招(应)金4324万元的供应商1410家。
今年4月,省财政厅制定办法,在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征收的同时,缩小保证金征收范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小企业负担。 、中微企业。 5月1日起,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份额,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对于非中小企业保留一定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商和采购机构应综合考虑项目条件和供应商信用状况、市场供求关系等,选择是否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省财政厅提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保证金征收形式。各级采购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政府采购保证金;他们不得拒绝供应商以现金以外的任何形式提交押金。非现金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包括电子保函)、保险等。
为确保政策落实,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将小微企业投标(应)保证金的收取纳入社会机构监督检查和集中采购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内容长效机制。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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