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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农业客观上存在着各种风险,河北省是农业大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略,受灾后成灾的比例通常年份都超过了50%。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需要尽快地使用农业保险这样的农业灾害补偿机制,较好地对农业风险进行转移和化解。

一、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从1953年起,河北省陆续开始了一些相关农业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农作物、牲畜、家禽等,然而到1959年,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导致全面停办了全国所有的农业保险业务。直至1982年才得以恢复,河北省随即展开了农业保险业务。1983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现为人保财险河北省公司)开始经营农业保险。其逐步试办了奶牛保险、肉牛保险、农作物种植火灾保险、农作物种植雹灾保险。与此同时,人保财险河北省公司逐步开展多种经营模式探索,但并未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截止到1988年底,河北省共开展了31个农业险种业务,主要覆盖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承保额累计达到92.2亿元,获得2615万元的保险费,然而赔付率高达94.76%。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改革,原有的河北省农业保险业务也开始由河北省财险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的举措也开始以市场经营为主要导向,河北财险公司也开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主要目标,而且市场竞争也演变得日益激烈,河北省财险公司也不得不缩减一些亏损的农业保险业务。

2006年河北省出现了新的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奶牛互助保险试点,这种经营模式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互助保险模式是由地方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保险基金引导扶持,由当地奶牛协会牵头管理,奶农互助共济,以养殖小区为单位建设互助合作保险组织。[1]目前这一模式已经在石家庄、唐山、沧州进行试点,是河北省对农业保险供给的一次大胆尝试。

2007年,随着河北省相关农业保险保费支持补贴政策的出台,河北省开始全面开展五个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其中包括玉米、小麦、棉花、奶牛、能繁母猪保险等。截止到2008年底,河北省农业保险成为财产保险业务第三大险种,其保费收入高达4.7亿元。

二、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河北省农业保险依旧处于需求和供给均不足的环境之下。

(一)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笔者于2014年6月-9月对河北省11个城市约30个乡镇的农民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到有效问卷620份,问卷从以下几个方面显示了河北省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缺乏投保的主动性

河北省大多数农业一直处于小生产状态下,并且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特别是自给自足的想法,大多数农民比较重视眼前利益,对未来的各种风险缺乏全面考虑,甚至很多农民都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一是广大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已经形成了一些防范风险的手段,比如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二是保险本质上是以诚信为核心的体系,但是农民对保险有强烈的反感心理。三是农民认为投保农业保险作用不大,认为种田收粮老本行,有没有保险都一样。

2.土地经营规模小,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

河北省的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生产规模小,集中化程度低,而且,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高,农民对农业的依赖在减弱。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农户中,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20%以下的农户占16%,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20%至50%之间的农户占33%,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50%至70%之间的农户占31%,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70%以上的农户占20%。农民对农业依赖性在减弱。

3.农民收入水平低,保险费负担能力有限

目前河北省农民收入处于较低的状态,但是农业保险费率却处于较高的水平,最低的农业保险保费为2%,而较高的农业保险保费高达20%左右,相比城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而言,甚至高出了数十倍。较高的保费费率使得农民对农业保险也只能望而却步。

(二)农业保险供给相对短缺

农业保险供给是指保险公司在一定的保险费率水平下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虽然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但和农业保险有效需求相对应的是农业保险供给也相对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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